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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影导丝留体内 医院担全责

时间:2022-11-26 00:27人气:来源: 汪星人

  年逾七旬的许先生突发昏厥,前往西苑医院就诊并接收手术造影检讨。但术后涌现不良反响,经再次检讨发明是造影时本应取出的导丝未取出,留在体内断裂所致。许先生随即起诉医院索赔,日前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讯决,院方应承担全责,赔偿许先生30余万元。

  患者起诉医院索赔

  76岁的许先生诉称,他因突发昏厥到西苑医院就诊,并接收手术造影检讨,但术后涌现严重不良反响。后经检讨发明,本来应该造影后取出的导丝没有取出,留在体内产生断裂。许先生以为,医院的失误给其精力上和身材上造成极大损害,现在其生涯无法自理,也给家人的生涯带来了严重影响。许先生以为,院方应对此承担全体义务,并起诉请求院方支付各项丧失共计43万余元。

  面对起诉,医院方面辩称,院方对许先生的诊疗行动符合医学诊疗惯例且不存在错误。导丝之所以在患者体内断裂,是由于患者家眷不愿承担手术风险,请求选择保守治疗所致,因此不赞成许先生的赔偿请求。

  医院辩护缺少证据

  法院审理后查明,许先生因头晕重复发作一年,于2007年9月26日在西苑医院住院治疗,并接收“大动脉、颈动脉、椎动脉、锁骨下动脉造影”。手术停止时,院方未将术中所使的泥鳅导丝从许先生体内取出。

  庭审中,西苑医院认可依据诊疗规范,手术完成后体内不应有任何异物。此外,虽然医院辩称未取出导丝的原因是“患者家眷不愿承担手术风险请求选择保守治疗”,但未能向法庭供给相应证据。

  断裂导丝体内游走

  许先生出院后,体内导丝断裂,导致金属异物存在于体内多处。2009年11月,许先生因咳痰、痰中带血1个多月,在北京安贞医院住院治疗。CT检讨显示,其体内“自动脉官腔、左心室、心尖内金属异物”。

  2010年5月,许先生因头晕恶心呕吐8小时,再次在西苑医院住院治疗,胸片检讨显示“心影及胸腹自动脉及右肺门区多发高密度线性异物”。

  2012年12月,许先生因腿疼病6年、双下肢无力两年,到309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其体内残留有导丝,无法进行MRI检讨,只能出院。随后许先生又因摔倒后下肢无力不能行走20余天,在博爱医院住院治疗,经过火部CT检讨,发明颅内有金属异物。

  2014年1月,许先生又到三博脑科医院住院治疗,检讨发明腹内自动脉及双肺有异物。诉讼中,经过法院委托,相干机构认定许先生已构成八级伤残,且导丝断裂与许先生的身材情形存在因果关系。

  终审讯决医院担全责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为,依据诊疗规范术后不应在患者体内留有任何异物,,而西苑医院在为许先生实行手术后却未将导丝取出,且无法就未取出原因给予合懂得释。而现在,断裂的导丝已滞留许先生体内主要组织器官,也在必定水平上影响了其自身疾病治疗,还导致其未来存在不肯定风险。法院据此认定西苑医院对许先生的医疗行动存在错误,应承担100%的侵权义务。并判决院方赔偿许先生各项丧失共计304978元。

  判决作出后,院方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市一中院作出终审讯决,驳回院方上诉,保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