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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救活想要全尸 断臂已被医院扔掉

时间:2022-12-05 13:51人气:来源: 投稿

  日前,21岁的男子杜建兴在宿舍坠楼摔断手臂被送往医院挽救,家眷在医院一边追求抢救性命,一边追求将断臂接上,但医院宣告无法为其做残肢接合手术,将断臂当成医疗垃圾处置掉。后杜建兴转院后逝世亡,其家眷又返回本来的医院向医院索要没有接上的断臂,得到的回答是,医院已经将断臂作为医疗垃圾处置了。杜建兴的家眷以故乡习俗逝世者须要完尸为由,向医院提出异议,以为医院侵占了杜建兴的身材完全权。医院表现,这完整是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在处置。

  男子坠楼摔断手

  6月17日晚11时左右,宝安区福永一工业区宿舍楼一楼发明一名男子,血肉隐约,左臂当场断掉。后被证明他就是杜建兴。

  杜建兴现年21岁,陕西西乡县人,2009年2月进入宝安区福永福围第二工业区一家塑胶公司上班。当天晚上,杜建兴被人发明从宿舍楼7楼坠下一楼,公司快速拨打120并将杜建兴送往福永医院。

  杜建兴的家眷告知记者,由于情形危急,杜建兴被从福永医院转到位于清水河的一家医院,赶到时已经是6月18日清晨3时许。医生对其进行紧迫处置,输血、清算伤口等等,杜建兴情感不稳固,神色苍白。清晨5时许,杜建兴的小叔杜刚找到主治医生,请求把断的手臂接上,医生表现接不了,称人从7楼掉下来,能活命已经很不不错了,怕接上有危险,于是没有做断臂接合手术。至6月18日上午10时许,由于杜建兴情形涌现危急,又被转到北大医院重症监护室,后杜建兴不幸逝世亡。

  人逝世之后断臂不见

  处置杜建兴的后事时,家眷猛然发明,杜建兴的手臂不知去向,经讯问,位于清水河的那家医院医生已经将这只断臂扔掉了。医院给家眷的说明是,断臂属于医疗垃圾,医院有权处置。但杜建兴的家眷表现,依照故乡的习俗,逝世也要全尸,家眷以为,医院涉嫌侵占了杜建兴的身材完全权。

  记者在该医院供给的出院小结上看到:左上肢于肱骨中段平面完整断离,断面不整齐,肱骨断裂、肌肉断裂外露,断离肢体苍白、冰冷,皮肤完全,见肘关节地位异常,神经、血管束从近端抽出约20厘米,伤口运动性出血,污染重。但这个手臂目前已经被当成垃圾处置掉了。

  医院称按规定扔掉了

  “我们是依照规章制度对断肢作了医疗垃圾处置。”昨日,位于清水河的这家医院手外科朱主任介绍,当时的情形是,医院接到从福永医院转来一个跳楼患者,钢管把胳膊拉断了,后医生对其实行手术,手术一直连续到次日下午2时多,中间一直在忙。据介绍,医生当时清晰地对患者说,胳膊接不了,然后做了残端修复术,至于断臂,将按医疗放弃物处置掉。

  朱主任表现,各个医院都是这样做的,医院想将其断臂接上,无奈当时的情形接上会产生很大的性命危险。手臂接不了,断臂就变成残肢,而残肢就应当归为医疗放弃物。

  “当时断臂从杜建兴身上脱离已经超过6个小时,如接上,患者会涌现肾衰,非常不合适接合。”朱主任介绍,杜建兴本身还存在其他的问题,在断臂超过6小时后还持续接的话,由于断臂会发生毒素,此时不合适再接断臂。而对于残肢,如果医院不处置,很有可能造成沾染,如果让家眷带着残肢四处奔忙,也有可能造成必定的恐慌。

  “这是一条内部规定”

  残肢当医疗垃圾处置到底有没有规定?朱主任称,残肢归为医疗垃圾,且按级别为一类医疗垃圾,这是“医院沾染科”的规定,医院只是依照相干规定履行。对于这条规定,朱主任表现,这是一条内部规定,而规定的源头来自卫生部门。

  卫生局:医院是按惯例处置

  深圳市卫生局副巡查员谢若斯表现,关于相似患者向医院索要残肢断臂还是第一次听说。据介绍,医院将残肢当作医疗垃圾处置是技巧上的请求,即惯例技巧处置,在行政上,卫生局并没有统一下发通知或行文必需这样处理,没有统一请求。一般只有牙齿这样的器官等才会返还给患者。如果患者须要残肢等术后物,可与医院提前沟通,但是如果残肢本身有坏疽,即使患者索要,医院也不能给予,因为会流传病毒。

  ■律师说法

  丢弃之前应先与家眷沟通

  广东安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赛宇以为,身材完全权不受损害是指身材权,即指自然人坚持其身材组织完全并安排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材组织的权力。第一,坚持身材组织的完全性,制止他人的不法损害。第二,安排其身材组织,包含肢体、器官、血液等。第三,伤害赔偿要求权。任何权力在受到伤害时都能依法追求赔偿,身材权也不例外。

  王赛宇以为,医院处置残肢应不实用身材权,因为残肢的定性来说已经不属于身材的一部分了,从医学的角度讲,已经和身材脱离,医生已经肯定不能接合,另外患者到医院治病,解释已经认可医生的相干医治。当事人本身有必定的安排权力,但和身材权没有什么关系。他表现,截肢体或术后残留物可能会对大众造成必定的伤害,因为残肢可能会沾染,也可能病变,所以不合适由家眷带走。从道德和社会影响的角度讲,也不合适,比如拿着一只断手在大街上走容易引起一种恐慌。所以当事人可以主意权力,但决议权在医院。

  但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医院有相干规定,也应当将处理残肢的信息转达给患者家眷。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卫山则以为,医院侵占了杜建兴的身材权,不管医院是否存在这样一个内部规定,都应当征求患者本人的看法,除非有紧迫情形,比如杜建兴有沾染病等,须要马上处置断臂。如果有相干规定,征求了看法,医院可以处置,但如果有规定却没有征求患者看法,本身是不合法的,因为医院的内部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法律效率较低,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身材权方面的保障问题。

  ■几大追问

  残肢断臂去向何处?

  卫生局称,对于残肢等,一般要做消毒技巧处置,进而统一烧毁。一般采取福尔马林浸泡,最后作焚烧处置,目前各医院撤消焚化炉,又有新的方法处理。

  扔掉前是否和家眷沟通过?

  患者家眷表现是医院未经赞成就将断臂当垃圾扔掉,医院朱主任表现,当时全科室的人员都在为杜建兴忙活,做手术,医生也忙于挽救,已经记不起在处置断臂之前是否和家眷沟通过。

  是否触犯患者身材完全权?

  家眷提出,医院触犯患者的身材完全权,从民俗上来说,家眷愿望逝世者有一个全尸。朱主任表现,手外科只是处置外伤的机构,对一些残肢、截取物当成医疗垃圾处置。身材完全权方面不属于医疗规模,各个地域的风气不一样,医生只是按医院的规定做,惯例也是这样处置。

  如果杜建兴还活着,或许不能接上的断臂已不主要?家眷表现,杜建兴转院后逝世亡,家眷并无责备医院医疗不当,只是以为依照风气,须要将残肢拿回处置。朱主任表现,民俗上可能有很多处所和医学上有一些冲突,这些问题也不好答复。

  医院是否碰到过相似的问题?

  据该医院相干人士介绍,医院也多次面对过这样的问题,也有患者索要相干的术后物,但医院一般说明后患者能接收,后来都是医院将有关残肢断臂等等作为医疗垃圾处置

(实习编纂:林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