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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血孕妇苦等6小时去世续:医院拒绝承担责任

时间:2022-12-06 04:12人气:来源: 投稿

  逝世者家眷:济阳中医院三种做法不妥

  11日下午,记者在济阳见到了逝世者董明霞的部分亲属。董明霞的舅舅付绍平代表逝世者家眷向记者列举了“医院的三种导致患者逝世亡的不利做法”:首先医院在对董明霞进行手术前,应当肯定她是否为RH阴性血;其次,患者涌现大出血情形后,为什么不注射紧迫止血的药物,而只是采用纱布堵塞止血的方法;再次,中医院负责转院的两名医护人员将患者送到齐鲁医院后,躲到了车里,没有尽到应尽的救护义务,应当承担必定的义务。

  医院:院方表现同情但不应承担义务

  11日下午4时多,记者在济阳中医院办公楼采访到了该医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陈跃,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向济南市卫生局进行工作汇报的《关于董明霞诊治及挽救经过》。

  对于逝世者家眷提出的三点质疑,陈跃副院长说,目前在医学界还没有明白规定相似病人在手术前要进行RH阴性阳性的检测,医院也就此事专门咨询了济南市医疗鉴定委员会的相干专家,他们也表现在是否检测RH阴性阳性这件事情上,医院并没有错误。

  针对逝世者家眷关于止血方法的质疑,陈跃说,当初董明霞大出血产生得非常意外,并且流血量比拟大,在那样紧迫的情形下,再没有任何方法比这种压迫式止血的方法更为简略和有效,医院医护人员的做法也完整符合大出血病人救治的程序。

  陈跃说,中医院的医护人员在董明霞的救治进程中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医院在救治进程中不存在任何义务。医院已经形成了对这件事情的解决计划,首先医院对董明霞的逝世觉得可惜,但医院对她的逝世没有任何义务,医院已经就这件事详细咨询了医疗专家和相干律师。另外,医院也曾经建议逝世者家眷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程序解决这件事情。

(义务编纂: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