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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医院给男患者抓痛经药

时间:2022-12-06 21:06人气:来源: 投稿

  气愤之下,卢先生将首都医科大学从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福瑞宏达医药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赔偿卢先生丧失及补偿款总计600余元。

  记者上午从法院懂得到,2007年5月15日,卢先生因气虚症到朝阳医院中医科门诊治疗。朝阳医院医师为他开具盘算机打印的处方一张,处方上载有原告姓名、性别、年纪、医嘱日期、就诊科室、诊断等相干信息,处方底部有打印的医师姓名及医师手写签字。而处方背面是另一位女患者齐某治疗痛经的处方内容,上面也载明了齐某的姓名、性别、年纪、医嘱日期、就诊科室、诊断等相干信息,处方底部有打印的医师姓名但无医师签字。

  2007年5月15日当天,卢先生持处方到福瑞宏达医药公司下属白家庄分店抓药,药店员工按齐某的处方内容为卢先生配了两服草药。误服药物后,卢先生虽然至今没有明白的身材伤害效果,但此事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精力压力,因此他起诉请求朝阳医院和福瑞宏达公司赔偿。

  据朝阳医院称,医生在给卢先生开具处方时,已对背面处方加划了作废标记。

  朝阳法院经审理以为,处方是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主要医疗文书,处方的清楚完全精确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出具处方应严厉遵照医疗规范,避免造成患者不良用药隐患。朝阳医院应用作废处方打印卢先生的处方不符合处方管理规范。而药店在抓药前没有认真核对患者姓名等身份信息,应承担重要义务。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朝阳医院赔偿卢先生经济丧失2.5元并支付补偿款100元,判决福瑞宏达公司赔偿卢先生经济丧失12.5元并支付补偿款500元。

(义务编纂:郎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