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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医院聘无证医生 病人死亡医院担责

时间:2022-12-07 05:57人气:来源: 汪星人

  接诊人柳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的情形下,为朱大妈开出针灸处方,并对其进行治疗。第三天下午,朱大妈又到该院针灸治疗,在回家途中感到心口疼痛。当日,在家人陪伴下再次来到这家医院就诊,实习医生柴某为其进行了心电图检讨,发明患者有心梗的迹象,他当即告知朱大妈家人,应去区中心医院治疗,并开了保心丸。随后,朱大妈在家人的陪伴下,乘坐自驾车到区中心医院,在途中朱大妈突然涌现昏迷休克,经区中心医院进行挽救无效,朱大妈于当晚6点半逝世亡,临床诊断为“心肌梗逝世”。

  朱大妈的丈夫程老伯和其子女以为,社区医院聘请无执业资历和无执业证的人员柳某为患者治病,违背了法律规定,医院没有采用挽救治疗办法,不支配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护送,是导致亲人逝世亡的主要原因。故要求法院判令该院赔偿医疗费、逝世亡赔偿金、误工费以及精力伤害安慰金等26万余元。

  法院以为,医院聘请无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生给病人治疗,违背了医疗相干规定,存有必定的错误;院方发明患者病情严重,明知医院无救治才能时,未开具转院证,亦未支配救护车送患者转院,这一错误行动使患者未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与患者逝世亡有关。

  因此法院依据实际情形,判决医院应该承60%的赔偿义务,即12万余元和赔偿精力伤害安慰金2.5万元。

(义务编纂:郎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