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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做人流手术前未签字 家属向医院索赔

时间:2022-12-07 10:33人气:来源: 投稿

孕妇做人流手术前未签字 家属向医院索赔

  小蓝做了两次人流,十余天流血不止,饱受折磨。

  昨日上午,李女士打进本报厦门新闻热线0592-5897888称,近日,她即将结婚的女儿因受了杏林东南医院一位王姓医生的疏导,在自己并没有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情形下,做了人流手术,最终,女儿不仅丢了孩子,还得长期忍耐病痛困扰。

  院方说明称,未让病人签字确切存在错误,但人流手术是小手术,不签字的情形很多,持续做两次的情形也不少,所以医院不存在错误,至多是医陌生忽。

  患者 检讨变成手术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李女士和她的女儿。她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向集美区卫生局申述的书面材质。

  该材质显示,2月27日,已有了两个多月身孕的小蓝(化名)到了杏林东南医院。得知自己已怀孕后,她曾在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做过相干妇检。这次到东南医院只是想做些产前咨询,顺带做个检讨,陪她一道来的还有他的男友。

  “医生告知我,我得了阴道炎和宫颈腐烂,若保持要孩子的话,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不小的影响,甚至是畸形,不如不要”,小蓝说,医生的话令她和男友十分畏惧和难堪,而他们对阴道炎是否会对胎儿发生影响的问题也不懂得,经过医生的劝告,他们最终决议把孩子流产掉,“谁不想要一个健健康康的孩子呢?”

  因此,小蓝做了“无痛人流”,但医生此前并未让她在手术单上签字。

  手术后的十多天内,小蓝手术的创口却涌现连续流血,伤痛令其倍感折磨,因此,她再次来到杏林东南医院,想问个毕竟。然而,小蓝说医生告知她这属于正常状态,是未消除清洁所致,只要再做一次就可以了。不得已,小蓝只好再次上了手术台。

  小蓝说,第二次手术简直是噩梦,“没有上麻醉,疼得半逝世”。过后,医生让她一星期后再去复检。但她说,她不敢再去了,两次手术不仅让她失去了孩子,还可能对今后的生育发生影响,她受够了。

  “知道有小孩后,我原来盘算与男友磋商办理结婚事宜的,可现在这样……”说到这,小蓝几乎哽咽。

  医院 有忽视但没错误

  杏林东南医院的张院长在接收记者采访时坦承,医生未取得患者签字而做了手术,确切是忽视了。至于炎症和宫颈腐烂等症状,严重的话,可能会对胎儿发生影响,但不必定要做手术。

  张院长说,做手术是小蓝自己赞成的,她如果不赞成医院也不敢做。她交了钱,才做的手术,这解释她是赞成的。另外,小蓝已经21岁,是有完整民事行动才能的,所以不管医生是否夸张言辞,作为有完整民事行动才能的人,是可以自己判定的。

  张院长也承认,此前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做的检讨报告,证明胎儿是正常的,但他称很多情形是无法预感的,严重的炎症也会导致胎儿的发育不全或畸形等,医生的确劝过小蓝打掉孩子。至于二次手术,张院长称这在医学上是正常的。

  张院长表现,他们已就此事与家眷协商,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医生应该因自己的忽视而报歉,医院从同情方面斟酌,可以退还她治疗费用,医院愿意一次性给5000元。但小蓝不赞成,她提出了9万多元的赔偿费用。

  卫生局 人流手术并非小手术

  厦门市卫生局医政处周处长告知记者,毕竟医生当时是否夸张病情,须有相干证据。但孕妇阴道炎需不须要做手术?对胎儿到底有什么影响,需有专家说明。

  周处长表现,若患者对医疗进程中的服务质量有质疑,可以向卫生监视执法部门投诉,也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程序,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周处长称,至于医院在手术时没有让病人签字以及第二次清算手术的问题,即医院所称的两次忽视,涉嫌违背医疗管理相干规定。同时,人流手术也有必定的危险性,并非小手术。

  专家 没必要做人流手术

  就此,记者采访了厦门市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陈医生,她告知记者,阴道炎重要是由滴虫、霉菌等引起的炎症,其对胎儿影响不大;至于宫颈腐烂则可能发生早产或流产情形,但通常不会导致畸形儿。大体来说,患者通常无须因患阴道炎或宫颈腐烂而做人流手术,打掉孩子。

  陈医生说,为患者持续做两次人流的情形,是医学上所称的“人流不全”导致,是一种近期人流并发症,相似情形有但并不多见。人流除了对母领会造成不小的创伤外,还可能造成输卵管堵塞及其他远期人流并发症,从而影响今后的受孕,甚至造成不孕。

  至于是否应当在手术前,获得认可并取得患者签字,陈医生则表现,规范的做法应当是凡“有创手术”都应当有家眷认可并签字,一些大医院甚至在“有创检讨”时也请求家眷赞成并签字。

(义务编纂: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