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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子抢医院劫走43万现金 打伤押款保安员

时间:2022-12-07 16:51人气:来源: 汪星人

  日前,参与这起特大抢劫案的4名被告人及1名窝藏赃款的被告人被诉至海淀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初,24岁的山东农民庞明想和被告人闫峰预谋抢劫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营业款。随后闫峰找到李明伟和吴燕青做帮手,谎称有人要和肿瘤医院打官司,须要从医院抢出一些票据当证据并承诺给二人利益费,李明伟和吴燕青于是赞成参加。

  2007年4月2日下午3点30分左右,4人经过预谋分工后,庞明想驾车在肿瘤医院外的马路上接应,吴燕青负责望风,闫峰和李明伟则进入北大肿瘤医院,蒙住保安王某头部,用暴力抢走了王某负责押送的一个拉杆提包,里面装有肿瘤医院门诊楼收费处当日收取的现金43万余元。随后4人逃离医院瓜分赃款,李明伟分得7000元,吴燕青分得9000元,闫峰分得赃款2.6万元,其余赃款都由庞明想保管。另一被告人庞明峰明知钱是抢劫来的,仍帮忙把部分赃款藏匿在自己租住屋的天花板上。

  2007年4月3日,闫峰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其身上起获赃款2000元,并在其住处起获赃款1.9万元。同日李明伟被抓获,从李明伟女友及她朋友身上起获赃款3600元。2007年4月4日,吴燕青、庞明想和庞明峰也被抓获,在庞明峰暂住地起获赃款37万余元和北大肿瘤医院被抢的拉杆提包。起获的41万余元赃款均已发还给北大肿瘤医院,其余赃款未起获。

  检察机关以为,庞明想等4人以暴力办法抢劫医院财物,其行动已构成抢劫罪。庞明峰明知是犯法所得而予以窝藏,其行动已构成掩盖、隐瞒犯法所得罪。

(义务编纂: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