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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里开药店,和医院没关系?!

时间:2022-11-25 14:45人气:来源: 健康网

  针对近日有文章称医生开处方后,指定患者到院内的社会办药店购药,山西长治医学院从属和平医院(以下简称长治和平医院)在其官网作出解释。

  医院没药,但医院内的社会药店有

  “医学界”找到最初爆料文章,《山西长治和平医院:非本院药店藏身地下一层 医师指定购药点》。

  文章称,相干内容属媒体接到爆料后,追随患者到医院就诊、记载所得。

  患者选择该院,因为它在当地医疗程度和条件相当不错。

  患者主诉胃肠不适。在完成肠镜检讨后,出诊医师开出处方,让患者到院内地下一层的某社会办药店购药。患者向药店讯问,和医院什么关系。得到回答是“什么关系都没有”。

  媒体记载全部进程,称该药店生意非常红火。工作人员看到拿着处方的患者来购药,热忱满面。面对患者咨询,则爱理不理。

  就此,患者就为什么推举药店购药,医院药店有何关系等,提出质疑。

  上述报道宣布的第3天,长治和平医院作出“解释”,说明大众最关怀的4个问题:

  问题1:为什么医院药房没这个药?

  “解释”称,按国度规定,该院作为三级医院,药房最多只能拥有1500个品规。医院收治当地肿瘤患者数目最多,无法采购所有品规。

  问题2:为什么让患者到外面买药?

  为满足治疗需求,对于不在医院药品目录的品规,医生会出具处方,患者须要自行购药。

  问题3:医院和社会办药房是什么关系?

  媒体文章所指“‘藏身在医院地下一层的药店”,全称为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国药大药房和平店,由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于2014年创办、独立经营。

  该药店向社会公开服务。经查,目前没有发明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店存在好处输送现象。

  问题4:医院里面开自费药店,上级部门知道吗?

  该店是经长治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长治市工商局同意注册,由长治市医保局核定出售肿瘤病特别药品的药店。

  “解释”还指出,2019年8月29日,医院已与国药控股长治公司调和,先行关闭药店落后行清算。

  同时,医院党政引导已约谈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医护人员,再次强调国度和省市卫健委规定,请求诚信医疗、优质服务。一经发明违纪违规,将对当事人进行从严处置。

  去外面买药?莫不是有回扣?

  医生开处方后,让患者去指定药房买药,并非“新闻”。

  2018年7月,《半月谈》杂志宣布《医院隔壁开药店,生意好得不得了? 见怪不怪的“外挂药店”调查》一文。开篇即称:“不少患者有这样的阅历:医生看完病后,开出两张药方,一张在医院内拿药,另一张要出门左拐去XX药店。”

  大众对医院看病、院外自费买药,表现不解,质疑“医生勾搭药店拿提成”。

  部分事件表明,这一担心并非空穴来风。

  2018年1月底,湖南经视台《经视大调查》栏目接到爆料:针对不同患者、不同病情,湘阴县人民医院医师刘利所开出的药大同小异,并指定病人到院外药店购药。

  但,湘阴县人民医院药房有功用雷同的药,消费比在外面药房购置,要廉价一半。

  经查,刘利的行动违反医院行动建设相干规定和管理制度,于节目报道次日被处以停职、停岗、停薪。

  2019年3月,海南综合频道《直播海南》栏目亦接到群众爆料称,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医生以院内没有为由,建议家眷到院外药店购置人血白蛋白。

  栏目调查发明,医院药房有该药,价钱比院外药店廉价。院外药店为卖药,存在改动、捏造处方,以出售处方药等行动。

  指定药店买药,是敏感话题

  “这是一个敏感问题。不少公立医院的院内或邻近,设有社会办的药店。其中难免会有好处关系。”上海一名三甲医院主任医师告知“医学界”。

  该医生表现,这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药品控费已纳入公立医院年度考察目的。医生让病人到外面去买药,能必定水平掌握药占比,自己就不会挨罚。

  其次,医院能够进的药物品种有上限。对于一些少见病、罕见病用药,或是调养类、保健品类药物,以医院名义进药艰苦。且惯例药店备货有限。此时,医生可能会指定药店购置。

  再次,部分医保内的慢性病治疗药物,若在三级医院处方,会受到更严厉的医保限额规定。如每次最多能开两周用量。有些情形下,医生会建议患者自行到药店购置,或者去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那里能开优点方。

  最后,不消除灰色回扣。“我听说过,医院和药店签协定,默许医生指定患者来此买药。药店会给医院15%—20%的回扣。也有的医生自行和药店合作、拿回扣。但这些做法都是违背国度相干规定的。”该医生说。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造完美药品生产流通应用政策的若干看法》规定,指出: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此举旨在实现医药分家。医院专心做医疗,只负责审核处方是否准确、合理用药。患者拿到处方后,可以去任何一家药店购置。

  有大众表现,自主选择购置药品的渠道,是好事。但问题是:为什么要“指定”药店?为什么有些医院内或邻近药店,明文规定只能现金?撇开医保不说,为什么同一种药,药店卖得比医院贵?为什么须要院外购置的,常常是脾氨肽冻干粉等调养类药物,不吃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