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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北京大病医保起付尺度调为30404元

时间:2023-01-22 10:50人气:来源: 投稿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美本市大病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3年起,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障起付尺度将调整为30404元。特困赡养人员、最低生涯保障对象以及生涯艰苦补贴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艰苦人群,大病医疗保障起付尺度将降低50%。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为增进基础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互补连接,落实“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进一步完美北京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障起付尺度调整为30404元。

  北京市基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础医疗保险待遇后,基础医疗保险政策规模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障起付尺度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规模。大病医疗保障对象为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障费用支出分离由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障履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尺度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对于特困赡养人员、最低生涯保障对象以及生涯艰苦补贴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艰苦人群,其大病医疗保障起付尺度将降低50%,起付尺度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基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履行“一站式”实时结算。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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