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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耽误抢救,患者最终死亡!医生会承担刑事

时间:2022-11-25 14:46人气:来源: 投稿

  山西文水县人民医院心内科医生忙于拍科室集体照,疏忽患者家眷先后四次的呼救,最终患者逝世亡了。此事自被媒体报道以来,已持续多日成为网络热议话题。

  7月23日,文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宣布“关于媒体报道‘文水县人民医院:老人病危家眷四次求救,医生却在拍集体照’相干情形的通报”。通报中称:

  事件产生后,医患双方已申请省医调委调查处置,涉事心内科主任已停职。我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包含纪委监委在内的相干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介入调查。政府、医院与患者家眷积极沟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同一天,山西省卫健委也通过官微宣布信息称:

  7月19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网络上获悉相干视频后,立即责成吕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核实事件本相,妥当做好家眷安安慰问工作,严正处置相干义务人。

  同时,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将立即开展医德医风整治专项行为,对疏忽性命、违反医疗行业道德准则、面对患者生逝世置若罔闻者“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

  针对此事,著名医生张强通过微博评论道:如果事实如报道所述,则是严重的职业素养问题。但患者逝世亡是否与拍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要做进一步核实。这个案例给所有医务人员敲响警钟。

  另一位新浪博主“@眠-LC”对此事的评论中有一句话直刺人心:当一群医生在讨论和纠结是先“救人”还是先“拍照”的时候,我认为这件事本身就是最大的讥讽。

  她在这条博文中写道:对性命的疏忽不应产生在时刻与性命相干的医生群体中,我想医学界也不能容忍有这样的医者来当害群之马。

  “@眠-LC”的微博认证信息为:著名法律博主,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罗超。

  《燕赵晚报》关于此事的评论文章《“拍照还是救人”不应是医生选择题 》,观点与这位法律博主类似。这篇评论中写道:

  尽管二者(拍照与患者逝世亡)之间并不必定存在直线的因果关联,但推托耽搁名贵的挽救机遇和时光,与见逝世不救没有实质差别,毫无疑问已经严重违反了医疗根本的伦理道德。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切产生在全部科室人员面前,如果科室负责人甚至是一般的医护人员站出来提出拍照缓一缓,先救人,或许事情就可以避免,然而不但病人的主治医生谢绝家眷要求,其他大夫也出来阻挡家眷。如此场景,反应出集体对病人性命的疏忽,令人心寒,作为医生这种集体无意识显然要比单纯个别医生的医德缺失恐怖得多。

  如今,调查组尚未颁布调查成果,但如果老人逝世亡与医生拍照耽搁挽救有直接关系,那涉事医生可能将承担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第三百三十五条明白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义务,造造诣诊人逝世亡或者严重伤害就诊人身材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列举的“会受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运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义务的行动”中,也包含:由于不负义务耽搁急危患者的挽救和诊治,造成严重效果的。

  无论最终成果如何,就如那位法律博主“@眠-LC”博文中所写:最后,我们依然愿意信任那些充斥人性辉煌的白衣天使。要知道,病人将性命托付的那一刻,不仅是信赖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