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百科新闻资讯实用的生活常识!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生活百科新闻资讯一点通-汪星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聚焦医改 >

七旬老妪输液中猝死 诊所医疗过失赔偿七万

时间:2022-11-30 13:36人气:来源: 汪星人

  因鼻咽部不适,年逾七旬的陈老太到诊所就诊,谁猜想,短短几分钟,陈老太即涌现休克症状,送到医院后经挽救无效逝世亡。2010年9月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诊所赔偿陈老太老伴周某丧葬费、精力伤害安慰金等共计74255.8元。

  2008年1月10日,廖某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个体经营该诊所,诊疗科目为内科。2008年10月2日下午,76岁的陈老太因头部晕沉,鼻咽不适半伴有四肢酸困,到廖某创办的诊所就诊。廖某检讨后诊断其病情为上呼吸道沾染,并开具处方进行输液,2分钟后,陈老太突然涌现神志不清,脉搏细弱等状态,廖某立即停滞输液,并给予必定的挽救办法后转到许昌市某医院持续救治,次日上午11时许陈老太逝世亡。后经许昌市医学会鉴定陈老太的逝世亡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方存在必定的过失及显著的医疗错误。双方在协商赔偿无果后,周某将诊所和医院告上法庭,请求二者连带赔偿丧葬费、逝世亡赔偿金、精力伤害安慰金共计179362元。

  另查,2008年5月22日,陈老太在许昌市老干部局组织的老干部例行健康体检时,检讨成果为:高血压病;膝关节骨质增生;腰肌劳损;视网膜动脉硬化;慢性牙周炎;空腹血糖6.51mmoc/c(正常3.89-6.11mmoc/c);血惯例;轻度脂肪肝等,医生建议:药物掌握血压至正常,定期测血压;复查血糖,必要时行糖耐量试验,消除糖尿病。

  法院审理后以为,国民的性命健康权受法律掩护。原告妻子陈老太因病到廖某处就诊,在输液进程中,陈老太突然涌现不良反应后转院持续治疗,后因挽救无效逝世亡。经医学鉴定,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廖某对陈老太逝世亡存在必定过失及显著的医疗错误。联合患者陈老太的的身材状态,廖某应对陈老太的逝世亡所造成的丧失负70%的民事赔偿义务。许昌市某医院不承担赔偿义务。因此,法院判决廖某赔偿原告周某丧葬费8685.6元、逝世亡赔偿金55570.2元,精力伤害安慰金10000元,共计74255.8元。驳回周某的其他诉讼要求。

  一审讯决后,原告不服,表现要提出上诉。

(义务编纂:廖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