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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违规收取千元会诊费 称收费是行规而非红包

时间:2022-12-07 12:54人气:来源: 健康网

  患者家眷:人没推动病房就来收钱

  据姜先生说,他母亲张琴巧由于心慌于3月5日住进宝鸡市中心医院。经过几天治疗仍没有后果,医院称须要做手术,并须要请西安的教授会诊,但须要患者家眷给会诊教授必定的会诊费。

  姜先生说:“虽然觉得医院这样索要利益费有不妥之处,但想到病重的母亲只好答应了。”

  3月7日下午4时20分许,宝鸡市中心医院请来西安某医院的张教授后,便给患者张琴巧做了手术。但晚上9点,医院宣告患者挽救无效逝世亡。

  姜先生说,“医院给我母亲做完手术后,人还没有推动病房,一位穿白大褂的女医生就跑来问,‘让你预备的钱预备好了吗?’我们只好将1000元钱给了这位女医生,但对方没有给任何票据。他们要红包不说,怎么反而把人给治逝世了呢?”

  医院说明:这绝对不是红包

  医院血汗管内科的李兴剑医生说,患者张琴巧由于心率失常,医院诊断为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这种病只能手术。当时手术还比拟顺利,但术后可能由于个体差别导致严重手术并发症。

  由于医院技巧程度有限,医院遇到这种病大都请西安某医院的张教授会诊。会诊都须要必定的费用,这已经明白地告知了患者家眷。“这是行规,但绝对不是红包。”

  宝鸡市卫生局医政科一负责人说,此事卫生局已经介入调查。对于收取会诊费一事,该负责人说国度有明白的会诊费收费尺度,具体应当由物价部门来监管。

  有关规定:会诊费不能付给医师本人

  据懂得,卫生部在2005年4月专门出台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医疗体系中涉及会诊工作的各项事宜进行了规范,并特殊对收费对象、支付方法等情形做了解释。

  依据规定,会诊费用应依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履行。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该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义务编纂: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