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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左右不分” 患者做两次手术索赔万元

时间:2022-12-07 17:09人气:来源: 投稿

   经受了两次手术苦楚的小刘以为医院极度不负义务,造成第一次误诊,他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请求医院赔偿丧失。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刘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8月25日,他因左足背意外受伤,到某医院治疗。该院急诊大夫诊断为左足背皮肤挫裂伤,并以此进行了“开放损伤清创术”,将伤口缝合。

  但是,小刘按医嘱修养后,仍觉得左足运动受限,康复较慢。2007年10月25日,他又来这家医院复诊,被诊断为左胫前肌腱断裂2个月,并住院进行手术,大夫在他的左足背上切开三个切口,将断裂了2个月肌腱缝接。

  小刘以为,由于医院第一次误诊,没有发明肌腱断裂并及时治疗,使他的左小腿肌肉萎缩,左足运动受限,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涯造成了很大不便。

  小刘还称,医院在治疗中极度不负责,表示在“左右不分”。在他右足无任何损伤的情形下,竟然在第一次的诊断书中写成“右足背软组织挫伤”,在11月27日复诊记载中又写成“右胫前肌断裂术后4周”。小刘以为医院的行动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因双方协商不成,故起诉到法院,请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按鉴定成果依法赔偿,并支付其误工费、伙食补贴费、护理费共计10200元。

(义务编纂: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