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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打针身亡 亲属围攻医院停业两天(图)

时间:2022-12-08 05:33人气:来源: 汪星人
八旬老太打针身亡 亲属围攻医院停业两天(图)

  正打吊针患者涌现异常

  据懂得,逝世者张某莲是惠城区三栋镇田心村人,现年81岁。 12月10日下午5时许,张某莲因左下肢、腰部疼痛、胸闷等症状到位于三栋镇境内的演达医院就诊。经接诊医生懂得,几天前,张某莲曾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其椎间盘第四、第五腰椎滑脱;此外,还有骨质疏松等病症。由于身材不舒畅,张某莲告知医生,她已经3天没吃饭了,感到身材乏力。演达医院门诊医生采用支撑疗法,给其打吊针。演达医院副院长孙建平说,医生为其加的是提神和弥补养分的药物。

  当输到第二瓶时,张某莲说头疼手也疼,并请求医生把吊针拔掉。而后,医生又为其换了瓶没有加任何药物的葡萄糖,持续输水。医生扎好吊针后,又为其量了一下血压。血压严重异常(240/130毫米汞柱),医生建议她立即转往市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孙建平说,其家眷也赞成了医生的建议,可就在说话间,张某莲已涌现呼吸艰苦。急诊医生一边通知医院引导,一边展开挽救。等几分钟后他赶到现场,老人已经测不到血压了。

  急救1小时老人逝世了

  孙建平说,来不及转院,他们一边挽救,一边向市人民医院求援。老人产生异常的时光是当晚7时15分左右,他们挽救了一个多小时,直到8时20分,市人民医院赶来增援的医生确认老人已经逝世亡,他们才停滞了挽救。

  孙建平称,当时在陪同老人治疗的有逝世者的儿子陈某丰,还有逝世者的一个侄子陈某友。市人民医院医生宣布老人逝世亡的资讯后,陈某友通过电话给家里报信说,医院给老人打吊针将老人打逝世了。很快,逝世者的几十位亲属相继赶到了医院,其中一位男子挥着拳头朝参与挽救张某莲老人的孙医生腹部打去,将其击倒在地。在他们的劝阻下,该男子才罢手。接着,逝世者的亲属中又有人开端砸医院的医疗设施。

  逝世者亲属砸毁门诊楼大门

  昨日上午,当记者来到演达医院采访时,几位装修工正在给医院门诊大楼安装大门玻璃。演达医院一位工作人员指着没玻璃的门框说,那就是被逝世者家眷砸破的。该工作人员还给记者看了事发后第二天她拍下的照片。医院一楼大门过道处一片狼籍,地上全是碎玻璃,门诊室上方的玻璃也给砸了个粉碎。此外,被砸碎的还有医院的吸痰机、心电图机、手术车等。演达医院甘振熊称,此次纠纷中,医院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和医疗仪器等价值十几万元。

  该院急诊室刘医生说,那么多人来医院“闹事”把在现场的他吓坏了,他是趁乱偷偷开溜的,所幸没有挨打。

  医院将追究损坏者义务

  昨日,惠城区卫生局局长江南正在跟甘振兴等医院负责人磋商纠纷过后的善后事宜。江南表现,其个别亲属出手殴打医务人员,打砸医院公共设施的行动是不理智的。此次纠纷,逝世者家眷的不理智行动给医院造成了多达十几万元的丧失,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被迫停业2天,性质十分恶劣。他呼吁患者家眷,当跟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后,要通过合法途经解决问题。

  甘振雄院长表现,老人逝世亡医院不存在错误,他们请求对逝世者进行医学解剖,但是家眷不赞成。目前已经跟逝世者家眷达成了人道赔偿协定,老人尸体已经火化。接下来,他们将斟酌依法追究逝世者亲属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及殴打医务人员的法律义务。对此,逝世者亲属表现,目前这个事情已经停止,不想再接收记者采访。

  相干案例

  针灸后逝世亡 家眷拒运尸

  9月17日下午,35岁的四川籍女子其小华因为颈部疼痛来到市人民医院治疗,实行针灸疗法约30分钟后,其小华嘴唇涌现乌紫症状,两天后逝世在医院病床上。家眷以为其小华的逝世亡是一起医疗事故,请求医院许诺具体赔偿数额后能力让尸体运走。从9月19下午2时起,近20名家眷围堵病房,数次与医院保安冲突,直到9月20日晚11时许在警方介入下,其小华的尸体才被送往殡仪馆。

  11月16日,由公安部门做的尸检报告显示,依据《中华医学会惠州(东江)病理诊断部病理诊断报告书》病理诊断,其小华大小脑侧脑室室管膜瘤(2级)伴灶性坏逝世和显著脑水肿;其小华系自身疾病(室管膜瘤)导致逝世亡。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盛海云说,“医闹”一方面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另一方面也严重伤害了医院的对外形象和荣誉。

  医院出诉讼费 请患者告医院

  前不久,市民吴先生带儿子小荣到市人民医院看病,医院依据小荣的病情对其实行手术。但手术中小荣涌现不良反响,经医生紧迫施救,小荣脱离危险。随后,小荣被转到省某医院治疗,至康复出院共消费10多万元。

  事后,吴先生以为市人民医院在治疗进程中存在过失,请求其赔偿丧失20万元,但惠州市医学会的医疗鉴定成果是:在小荣的手术进程中,市人民医院没造成医疗事故。但是吴先生不认可鉴定成果,仍请求该院赔偿20万元。为引诱患者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该院自动支付了8000元诉讼费给吴先生,赞助患者请律师状告自己。目前吴先生也正预备用这笔钱请律师状告市人民医院。

  自己拿钱出来让别人状告自己,会不会认为委屈?对此,李红卫说:“假如我们有过失,就应当承担义务,绝不躲避,但我们要按照法律办事。如果患者在经济上有艰苦,由我们供给诉讼费给患者,能让纠纷纳入法律程序,并得到合理的解决,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义务编纂: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