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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下肢瘫痪 留院3年

时间:2022-12-08 16:39人气:来源: 汪星人

  产后瘫痪留院3年

  2004年,年方24岁的陈某因临产入住黄埔某医院,做完剖腹产手术后,她的双下肢无感到,至今无法站立和行走。如今,女儿已3岁多了,她还一直住在医院里。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后,陈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判赔各项费用160多万元。

  “陈某之所以涌现这种情形,完整是因个体因素造成的麻醉意外,医院从人道角度动身,发动全院职工为她捐款,而且答应以后为她免费门诊治疗,可她就是赖在医院不走。”接到诉状的医院负责人说。该医院随即以违背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起诉陈某,诉请陈某支付两年多的医疗费27万余元,并就本案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于委托市医学会进行相干鉴定之前,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质证,陈某家人对医院提交的证据真实性一概不予确认。他们说,之前他们让医院给这些材质看看,医院不给,现在拿出来,他们不能确定材质是真的。要是真实性没问题,之前医院没有必要潜藏着。

  因医学专业性强,抵触突出,法官的第一个念头是“先放一放再说”。后来,市医学会很快回函:“因患方对院方提交的证据不予确认,中断医疗事故鉴定”。接到该复函,法官尝试电话调剂。然而,医院则盘算强迫将陈某搬离病房。经方法官严正指出,医院在纠纷解决前不可采用相似的办法。

  接收医院15万补偿

  医院在调剂开端时就抛出话来:“我们最多补偿10万元给陈某”。很显然,这与陈某诉请的160多万元标的相差甚远。多次商谈之后,陈某最终接收法官的看法,将价码降到18万元。听取陈某的反馈看法后,本部医院党组会议肯定最高补偿额只能是15万元。

  法官再次与陈某共同剖析——如果保持诉讼,获赔15万元的概率到底有多少?最终,陈某表现接收院方的条件。可是,院方必需协助其办理残疾证。对于这一附带请求,医院很快予以正面回复。

  法院减免案件受理费

  随即,医院慎重来电表现,他们只补偿15万元,陈某起诉医院的诉讼费医院不予承担。陈某起诉医院的标的高达160万元,案件受理费2万余元,如果这笔案件受理费由陈某累赘,其实际获补偿额不足13万元。陈某坚决不赞成作出妥协。法官经向有关引导汇报后,法院赞成按实际调解标的15万元盘算案件受理费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肯定为1650元。陈某获知减免案件受理费后,非常激动。

  陈某和医院又在付款方法上各执己见。法官为此提出折中计划,即陈某先出具收条交由法院收执,待收到医院转账款项后,法院再将收条交给医院。陈某和医院当即赞成此计划。陈某自动将搬出医院的时光,提前到当日下午6时之前。

  签收调剂书的当天下午,法官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说,陈某已经温和地搬离了住院部。第三天上午,陈某也打来电话,告诉补偿款已收到。

(义务编纂:黄彬)